|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青山纸业”本次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0元,每股手续费为0.06元,合计5.16元。 本次发
行由主承销商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组织承销团进行承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承诺。
     3、发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4、发行对象: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购买本次发行的股
票。
     5、发行日程安排:
     1997年 6月18日--1997年 6月20日 办理申购
     1997年 6月21日--1997年 6月22日 资金汇总、验资和配售
     1997年 6月23日 刊登《配售比例及余款
     转存公告》
     1997年 6月24日--1997年6月25日 办理股份配售确认及余
     款转存手续
     发行期间每日营业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发行期间,节假日照常营业。
     6、申购数量:申购数量最少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的以第一次为准,其余为无效申购,并且个
人股票帐户每户申购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4472000股,机构股票帐户每户申购股票数量
的上限为14472000股。
     7、申购者申购时须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帐户卡的申购者须在申购前到当地证券登记公司自行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
卡。
     二、发行方式
     本次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的发行方式。
     “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的方式即投资者一次性缴足申购股数所
需的款项和手续费,经公证机构及注册会计师验证后,主承销商根据总的申购股数
及公开发行的股数确定配售比例,每个投资者最后实际认购股数等于有效申购股数
乘以配售比例,余款在配售结束后转为三个月定期储蓄存款。
     1、申购方式
     本次申购采用现金方式缴款申购和支票、汇票、电汇方式缴款申购两种方式。
     申购数=申购股数×(每股发行价格5.10元+每股手续费0.06元)
     申购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帐户卡(机构申购者还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填写认购申请表办理申购手续。
     a、拟用现金申购者需先在拟办理申购的网点所属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
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分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福州城市合作银行)开
设活期储蓄存折并存足拟申购股数所需的资金额,在申购期间到申购网点填写申请
表,办理申购手续。
     b、以支票、汇票或电汇方式缴款的申购者,必须于6月20日下午16:30之前将
申购款汇入到本次发行指定的帐户①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营业厅,户名: 福
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帐号:0105173008;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分行
营业部;户名: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帐号:23400830001227;③开户行:中国
建设银行福州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 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帐号
:350618608261053240;④开户行:福州城市合作银行,户名: 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部,帐号:235003),凭划款凭证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指定的申购网点, 办理申购
手续。
     在此截止时间以前没有到达主承销商指定帐户的申购款,无论何种原因,均视
为无效申购。以支票、汇票或电汇方式缴款的申购者必须在支票、汇票及电汇凭证
的备注栏中注明“申购青山纸业”的字样。
     所有申购者一旦作出申购委托并经申购网点确认,均不得撤单。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经办人必须与其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载明的被授权人一致。
     2、资金冻结
     本次发行的冻结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每日申购缴款结束后,申购专户中的申购款将及时划入冻结银行──中国人民
银行福建省分行。冻结期间对申购者不计? |